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精神,现将我市2021社会保险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3800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潮州市统计局
2021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